Freehold(永久地契)没有到期日。Leasehold(租赁地契)有年期,最长 99 年,写在地契上。在柔佛,地是由州政府按《国家土地法典》批出来的,法典只允许这两种批法。
| Freehold 永久地契 | Leasehold 租赁地契 | |
|---|---|---|
| 年期 | 没有到期日 | 最长 99 年,实际年期写在地契上 |
| 年期届满 | 不适用 | 土地回归州政府 |
| 可以延长吗 | 不需要 | 可以向州政府申请 |
| 每年缴地税 | 要 | 要 |
| 政府可以征用吗 | 可以,按市价赔偿 | 可以,按市价赔偿 |
| 站上的新山项目 | 59 个 | 6 个 |
站上项目数截至 2026-09-24:76 个项目里另有 7 个还在核实,4 个的地契栏还没有资料。
《国家土地法典》第 76 条规定,州政府批地只有两种方式:年期不超过 99 年,或者永久。法典的马来文本把「永久」写作 selama-lamanya。
第 5 条把「批地」定义为:州政府把州属土地永久或按年期批出,换取地租。中文里说的「永久地契」「永久产权」讲的是 freehold;「租赁地契」「99 年地契」讲的是 leasehold。
要。第 5 条写明,地是以缴付地租为代价批出的,所以两种地契每年都要缴地税(cukai tanah)。「永久」讲的是没有到期日,跟缴不缴地税是两回事。
第 46(1)(a) 条:地契上写明的年期届满,土地回归州政府。
年期可以申请延长。《国家土地法典》第 90A 条让业主向州政府申请延长持有年期,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土地局的申请表格名称就是「Permohonan Lanjut Tempoh Pegangan (Seksyen 90A)」。批不批、要缴多少,由州政府决定。
可以,但要走法律程序,也要赔偿。《1960 年土地征用法令》第 3 条列出州政府可以征用土地的目的,包括公共用途。第 14 条和附表一规定,赔偿按那块地的市价评估。这一条对两种地契一样适用。
每个项目的地契写在项目页的「地契」一栏,出处也写在那一页。有的发展商没有公布租赁地契的到期日,签约前我会跟你一起拿地契副本,把起讫日期看清楚。
哪一种适合你,要看你打算持有多久、打算怎么贷款。把你看中的项目发给我,我照文件帮你核对地契,再帮你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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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几题填一下,我会按你的情况给你专业的建议,让你更清楚该往哪个方向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