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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了房子之后,要准时付的钱有好几笔:发展商的分期款、银行月供、管理费、地税、门牌税。每一笔迟付的后果都写在法令或合约里,不是谁说了算。
一句话:新盘分期款迟付,年息 10% 按日算;房贷月供迟付,银行收逾期款项年息 1%;管理费迟付,最高年息 10%;柔佛地税 5 月 31 日后才缴,罚 20%;门牌税逾期,按通知收手续费。
| 迟付什么 | 逾期利息/罚款 | 依据 |
|---|---|---|
| 新盘分期款(Schedule G/H) | 收到通知 30 天后,年息 10%,按日计算 | 合约第 10 条 |
| 房贷月供 | 逾期款项年息 1%(以 Hong Leong Bank、Maybank 披露单为例) | 银行产品披露单;国家银行收费指南 |
| 管理费、sinking fund | 发展商管理期:年息 10% 按日算;JMB 阶段:由 JMB 定,最高年息 10% | 《2013 年分层管理法令》第 12、25 条 |
| 柔佛地税(cukai tanah) | 5 月 31 日后缴,罚欠款的 20%,最少 RM10 | 柔佛州土地局 Hasil Hub |
| 新山门牌税(cukai taksiran) | 提醒信 RM6、E 表格通知 RM11、扣押 G 表格 RM33 | 新山市政厅(MBJB) |
| 印花税迟盖 | 3 个月内补盖:RM50 或 10%;3 个月后:RM100 或 20%(取较高者) | 税务局 |
Schedule G 和 Schedule H 合约第 10(1) 条:发展商发出阶段完成通知后,你有 30 天付。30 天一过还没付,那一期开始收逾期费,年息 10%,按日计算。
假设数字:一期 RM50,000,迟了 20 天 → RM50,000 × 10% × 20 ÷ 365 ≈ RM273.97。
以下情况,发展商不能收逾期费(第 10(2) 条):发展商的付款通知不完整;土地抵押给银行,而那家银行迟迟不发赎回单和承诺信,导致你的银行不能拨款。向政府申请房屋贷款的买家,签约后头 6 个月不收逾期费(第 10(3) 条)。
会,但有程序。发展商要用挂号信(Pos Berdaftar A.R.)给你至少 30 天的书面通知(第 11(2) 条)。通知期内付清欠款和逾期费,合约照样有效;拿到贷款批准、付清差额并交出银行承诺信,发展商也不能取消(第 11(3) 条)。
真的被取消,Schedule H 的没收额看你付了多少:付了 50% 或以下,没收房价的 10%;付了超过 50%,没收房价的 20%,其余退还给你(第 11(1) 条)。Schedule G 一律没收 10%。
以 Hong Leong Bank 公布的收费为例:一般房贷逾期,按欠款年息 1% 收;伊斯兰房屋融资,按逾期月供年息 1% 收。Maybank 的房贷产品披露单也写明逾期罚款年息 1%。国家银行的收费指南把这类逾期费的上限定在年息 1%。
假设数字:月供 RM2,000 迟了 30 天 → RM2,000 × 1% × 30 ÷ 365 ≈ RM1.64。
要留意的是逾期太久的后果。Hong Leong Bank 写明,2025 年 1 月 2 日起,12 个月内第 3 次逾期超过 31 天的账户,利率加 1.5%;逾期 100 天,加 2.5%。其他银行的条款,看你自己的批贷信和产品披露单。
收到通知后 14 天内要缴。发展商管理期内迟付,年息 10% 按日计算;JMB 接手后,利率由 JMB 定,但不能超过年息 10%。长期不缴,JMB 可以发至少 14 天的书面催缴,再申请扣押令扣押欠款业主的动产(《2013 年分层管理法令》第 12、25、34、35 条)。详细看〈管理费和 sinking fund〉指南。
地税(柔佛):每年 1 月 1 日到 5 月 31 日缴。5 月 31 日后才缴,罚欠款的 20%,最少 RM10。再不缴,土地局发 6A 通知(RM20),通知后 3 个月内还不缴,土地可以被充公;要赎回,罚款最高是欠款的 6 倍。
门牌税(新山市政厅):一年两期,1 月 1 日至 2 月 28 日、7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。逾期先收提醒信(RM6,15 天内缴),再发 E 表格(RM11,15 天内缴),还不缴就扣押屋内的动产(G 表格 RM33)。市政厅写明:没收到账单不是豁免罚款的理由。
房贷条款各家银行不同,以你的批贷信与产品披露单为准;地税、门牌税以柔佛与新山为例,其他州和地方政府以当地公布为准。最后核实:2026 年 10 月 11 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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