买公寓,你买的不只是自己那个单位,还有整栋楼公共设施的一份。这栋楼由谁来管、管理费怎么定、你有多少话语权,都写在《2013 年分层管理法令》里。管理分三个阶段:发展商 → JMB → MC。
一句话:交屋初期由发展商管;项目第一位买家拿钥匙后 12 个月内,发展商要开 JMB 第一次年度大会;分层地契发出、业主持有的份额单位到四分之一后,MC 开第一次大会接手。业主按份额单位投票,欠管理费不能投;跟管理层有纠纷,可以找分层管理审裁庭,申索上限 RM250,000。
三个阶段,各由谁管?
| 阶段 |
谁管 |
几时开始、几时结束 |
| 发展商管理期 |
发展商 |
从第一位买家拿钥匙那天起,到 JMB 成立后 1 个月 |
| JMB(联合管理机构) |
发展商加上所有买家组成 |
第一位买家拿钥匙后 12 个月内开第一次年度大会就成立(第 17 条) |
| MC(管理机构) |
全体业主 |
分层登记册一开立就成立;非发展商业主持有的份额单位到总数四分之一后,1 个月内开第一次大会(第 46、57 条) |
JMB 在 MC 第一次大会后 3 个月解散,要在 1 个月内把余款和记录交给 MC(第 27 条)。如果 MC 在 JMB 第一次大会之前已经成立,就不用设 JMB(第 17(5) 条)。
发展商不开 JMB 大会,怎么办?
- 召开 JMB 第一次年度大会是发展商的责任,不开是违法,最高罚款 RM250,000 或坐牢 3 年(第 18(2) 条)。
- 发展商要在大会前至少 14 天书面通知所有买家,并在项目显眼处张贴(第 18(3) 条)。
- 大会上,发展商要提出未来 12 个月的管理预算(第 18(4) 条)。
- 发展商没在期限内开会,地方政府的建筑物专员(Commissioner of Buildings)可以委任他人召开,费用由发展商付(第 18(5) 条)。
发展商交给 JMB 的,有哪些?
发展商管理期结束前,要把以下东西移交给 JMB(第 15 条):
- 管理费户口和 sinking fund 户口的余款;
- 管理处、所有资产,以及经审计的账目;
- 批准图则、维修保养合约、承包商名单;
- 公共设施的保修书、使用说明和技术资料;
- 业主名册,以及所有保险单的正本。
不移交也是违法,最高罚款同样是 RM250,000 或坐牢 3 年(第 15(4) 条)。
业主大会上,你有多少票?
- 举手表决:一个单位一票。
- 投票表决(poll):按你那个单位的份额单位(share units)计票。份额单位也决定你分摊多少管理费。
- 欠钱不能投票:大会前第 7 天,还欠管理费、sinking fund 或其他应缴款项的业主,不能投票(法令附表二第 21 条,MC 阶段)。
管理费怎么按份额单位算,看〈Maintenance fee 怎么算〉那一篇。
跟管理层有纠纷,找谁?
可以向分层管理审裁庭(Strata Management Tribunal)申请。要点:
- 申索上限:RM250,000(第 105 条)。
- 谁可以申请:发展商、买家、业主、JMB、MC、管理代理等(第 107 条)。
- 一般不用请律师:除非案件涉及复杂法律问题(第 110 条)。
- 可以处理的事包括:追讨管理费、要求召开大会、撤销违规的大会决议、更改迟付利率、调整保险金额、要求交出资料与文件、单位或公共设施缺陷的维修费用纠纷(附表四第一部分)。
- 不遵守审裁庭的判决是刑事罪,最高罚款 RM250,000 或坐牢 3 年(第 123 条)。
你买的项目现在由谁管、JMB 成立了没有、管理费是不是按收费表收?告诉我项目名,我帮你查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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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处
- 《2013 年分层管理法令》(Act 757)第 15、17、18、27、46、57、105、107、110、123 条,附表二第 21 条,附表四(布城机构网站副本)。原文
以上为法令条文。个别项目的管理阶段与安排,以该项目的实际情况为准。最后核实:2026 年 10 月 12 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