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DA 是《1966 年房屋发展(管制与执照)法令》(Akta 118)。它管的是发展商:盖房子卖要有房屋部发的执照,登广告卖房要有广告销售准证。条例附表 G(有地)与附表 H(分层)是标准买卖合约的格式,你买新盘受到的保障,大部分就写在这份合约里。
站上每一个项目页都印着准证号码,出处也写在那一页,你可以自己对。看全部新山项目 →
| 项目 | 附表 H 的规定 |
|---|---|
| 交屋期限 | 法定格式:签约日起 36 个月内交屋(第 25(1) 条)。有些公寓项目的合约写 48 个月,甚至 60 个月,以你那一份合约为准 |
| 迟交屋赔偿 | 按房价的年利率 10%,逐日计算(第 25(2) 条) |
| 缺陷保修期 | 交屋后 24 个月内出现的缺陷,发展商要修(第 30(1) 条) |
| 付款进度 | 签约时付 10%,其余跟着工程进度付(第三附表) |
房屋部给的算法:迟交的天数 × 房价 × 10% ÷ 365。房屋部自己举的例子是:迟了 100 天、房价 RM300,000,赔偿是 RM8,219.18。
| 阶段 | 比例 |
|---|---|
| 签约 | 10% |
| 地下工程与地基 | 10% |
| 结构 | 15% |
| 墙与门窗框 | 10% |
| 屋顶/天花、电线、水管、电讯管线 | 10% |
| 内外装修(含墙面) | 10% |
| 排污工程 | 5% |
| 沟渠 | 2.5% |
| 道路 | 2.5% |
| 交屋(水电可以接通) | 17.5% |
| 交屋,而且发展商交出转名文件与分层地契正本 | 2.5% |
| 交屋时付,由发展商的律师保管:交屋后第 8 个月放 2.5%,第 24 个月放 2.5% | 5% |
最后那 5% 由律师保管,要到交屋后第 8 个月和第 24 个月才分两次放给发展商。缺陷保修期正好也是交屋后 24 个月。
房屋部的房屋买家索偿审裁处(Tribunal Tuntutan Pembeli Rumah):
看你的买卖合约是不是用附表 H 的格式。上面这些保障,本身就是附表 H 里的条文。签约前把合约的附表看清楚,这一步我帮你对。服务式公寓和公寓的差别,看另一篇:Serviced apartment 和 condo 有什么差别?
你看中的新盘,把项目名发给我,我把它的执照、准证和合约格式一起帮你核对。
WhatsApp 问 Simon本页为一般资讯,不构成法律建议。合约条文以你签的买卖合约为准,最后核实日期见上方。
下面几题填一下,我会按你的情况给你专业的建议,让你更清楚该往哪个方向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