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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还在建的新盘(under construction),钱是按工程进度一期一期付,房子要两三年后才拿到。这段时间的保障来自《房屋发展法令》:发展商要有执照和广告销售准证,合约要用政府规定的格式,交屋有期限,迟了要赔。签约前把下面 6 件事逐一对过。
一句话:执照和准证有效、地契清楚、合约是 Schedule G 或 H、签约前不付任何钱、交屋期限写明、发展商的记录查过。
房屋及地方政府部的购屋须知第一条:发展商要有有效的发展商执照和有效的广告与销售准证(Permit Iklan dan Jualan)。
国家房屋局规定,发展商的广告必须印出:执照号码与有效期、准证号码与有效期、发展商名称地址,以及「IKLAN INI TELAH DILULUSKAN OLEH JABATAN PERUMAHAN NEGARA」这一句。准证的有效期:Schedule H(分层)项目 3 年,Schedule G(有地)项目 2 年。
可以在房屋部的 TEDUH 系统查项目和发展商。本站每一个项目页,也把准证号码和来源列出来了。
国家房屋局要买家看清楚:永久地契还是租赁地契(租赁的话几时到期)、是不是马来保留地;宣传册也要写明土地有没有抵押给银行做贷款。地契的分别看〈Freehold 和 leasehold〉指南。
向持牌发展商买在建房屋,合约要用法定格式:有地房产用 Schedule G,分层房产用 Schedule H。法定格式里的付款阶段、交屋期限、迟交赔偿、缺陷保修期,发展商都不能改。
每一期多少百分比,看〈Schedule H 进度付款表〉那一篇。国家房屋局也批准另一种「先建后卖」的 10/90 方式:签约付 10%,交屋时付 90%。
| Schedule G(有地) | Schedule H(分层) | |
|---|---|---|
| 交屋期限 | 签约起 24 个月 | 签约起 36 个月(有些公寓项目的合约写 48 个月,甚至 60 个月,看项目) |
| 迟交赔偿 | 房价的年息 10%,按日计算,从应交屋那天算到实际交屋那天 | |
| 交屋条件 | 完工证明(CCC)、水电可接通 | 完工证明(CCC)、分层地契已发、水电可接通 |
分层项目的公共设施也有完成期限,迟了按房价最后 20% 的年息 10% 赔。迟交赔偿可以直接从还没付的分期款里扣。合约里交屋期限、赔偿怎么算、付款表,看〈买卖合约(SPA)怎么看〉那一篇。
先看定义。国家房屋局的「烂尾项目」是指:工地连续 6 个月没有明显施工,或者超过合约期限还没完成,并由部长按《房屋发展法令》第 11(1)(ca) 条确认。
被确认后,买家可以向国家房屋局申请确认信,用来向银行申请调整贷款、向公积金局申请第二次提款等。买家对发展商的索赔,要在签约后 6 年的时效内提出。房屋部的 TEDUH 系统也公布烂尾和问题项目的名单。
所以签约前查发展商以前的项目有没有出过问题,是值得做的一步。
以上为房屋部与法定合约格式的规定。你签的合约以合约本身为准。最后核实:2026 年 10 月 11 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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